举办学院首届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彰显职业教育魅力、营造浓厚的文化育人氛围,展新时代龙建院学子风采,现将学院首届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4月12日--5月10日
评审时间:5月11日
展示时间:5月中旬
二、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和所有关心学院建设发展的各界校友。
三、作品要求
1.真切反映积极向上、互助互爱的校园生活,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能激励人、鼓舞人、教育人;充分展示出我校的办学宗旨和师生的精神风貌;
2.思想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原创歌曲要求:歌曲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民谣、流行歌曲、说唱等;
4.歌词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融合我校的办学理念,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5.鼓励提供完整词曲,也可以单独创作歌词或者曲谱,词曲篇幅不宜过长,内容积极、词曲和谐,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有较强的传播感召力。
6.参赛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评审方式
1.专家评审:组织专业评委按类别进行线下评选;
2.线上评选:全院师生对各类别入围作品进行线上投票评选;
3.综合评定:根据线上投票排名,综合评委意见,评定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作品奖若干,进行表彰。
五、表彰方式
1.对综合评选出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作品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2.优秀歌曲作品经专家筛选后,统一组织进行歌曲录制与MV拍摄,制作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歌曲专辑;
3.学院团委组织举办原创歌曲演出,将优秀作品展现给社会各界,打造新的龙建院高传唱度校园歌曲。
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参赛后,参赛者不得退赛或向他人转让其参赛作品;
2.若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参赛负责人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学院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必要修改与后期编配创作,获奖歌曲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所有,作者拥有署名权,学院可根据需要进行用于宣传展示、演出等;
4.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所有。
七、提交方式
1.将作品发送至邮箱:1632953213@qq.com。
2.文件以“词曲名-联系电话”为标题压缩并以附件形式发送。
3.提交内容应包含:歌词、曲谱等电子版稿件及歌曲简介,词曲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能提供歌曲小样,统一为wma格式。
联系人:贺学聪
电 话:0451-85915672
学院团委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