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

作者: 学生工作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22-04-27

学院各系:

为更好地帮助残疾大学生克服障碍、改善功能,顺利适应高校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245号)要求,黑龙江省残联继续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参照《黑龙江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实施方案》(黑残联字〔2019〕27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入学的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持有残疾人证的大学生。适配辅助器具包括(轮椅、助行器、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以便利其在校学习和生活。根据残疾大学生本人意愿,免费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超出免费保障标准,由残疾大学生本人负担。

上报时间:202254日,将2021年入学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意向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意向表

 

团委学生处

  2022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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